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六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六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清理和完善,现就规范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六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监管平台成的设备监管码和电梯96333标识悬挂张贴工作。各级监察机构要督促辖区使用单位将所有设备全部纳入陕西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监管,并按照平台公示的贴码标准(不限制材质)将智慧监管平台生成的设备监管码张贴设备显著位置,便于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查验。未张贴电梯96333标识的单位应尽快将96333标识张贴于电梯轿厢显著位置。

二、加快推进监管平台第三类设备治理工作。各市局要积极调动区县、基层所监管力量,督促并协助企业逐级解决辖区第三类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检验等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各级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要进行研究处置,不得对问题隐患搁置推诿。

三、加快推进风险信息报送员监管平台注册登记工作。各市局要积极调动区县、基层所监管力量,督促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级、二级管控单位)、生产和充装单位、行业专家按照《关于建立陕西省特种设备领域风险监测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填报完善风险信息报送员信息,并利用微信小程序报送风险信息和意见建议。

四、加快推进平台未纳管历史设备治理工作。各市局要积极调动区县、基层所监管力量,督促辖区使用单位将未纳管历史设备进行纳管。具体操作方法:在未纳管设备栏目下编辑完善设备信息,办理“历史设备登记”业务(不需要审批),完成历史设备登记后,监管平台将自动转入已纳管设备。

五、加快推进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与监管平台对接工作。全省各综合检验机构务必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与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不能实现对接的请以市局名义向省局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实现对接的时间期限。

六、加大流量计壳体安全问题治理。近期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用的流量计壳体,存在两大核心隐患。一是其生产单位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二是流量计壳体出厂时未经过监督检验。2016年湖北当阳“8·11”重大安全事故后,国家明确将流量计壳体归类为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要求作为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的流量计壳体,其制造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中的流量计(含壳体),在出厂前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制造监督检验,未经监检或监检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各地要组织对流量计壳体使用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流量计壳体,要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反馈建议